9月7日0-24时,辽宁本土新增3+71例!大连3+70
发布日期:2022-09-08浏览次数:101
9月7日0-24时,辽宁省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均为大连市报告;新增7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,其中大连市报告70例、营口市报告1例。治愈出院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;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、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7例。截至9月7日24时,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860例(含境外输入274例),治愈出院1774例,死亡2例,在院治疗84例(本土80例、境外输入4例)。目前,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960例(本土934例、境外输入26例)。
大连
金普新区疾控中心紧急寻人
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现紧急寻找9月1日以来到过以下场所的人员:1:30-2:30到过光中街道恒利丰商城海鲜批发市场(三茂服装城对面)露天摊位的人员。21:30-22:30到过光中街道堆金街8号(元景服装厂对面)路边海鲜摊位的人员。9月2日
4:00-5:30到过光中街道恒利丰商城海鲜批发市场(三茂服装城对面)露天摊位的人员。
11:30-12:30到过友谊街道爱民市场东门露天卖海水摊位的人员。21:30-22:30到过光中街道堆金街8号(元景服装厂对面)路边海鲜摊位的人员。2:30-4:00到过金州三里桥批发市场蔬菜摊位的人员。8:35-9:00出入海王星辰健康药房(大连金纺店)的人员。14:00-14:30到过友谊街道爱民市场东门露天卖海水摊位的人员。14:20-15:00到过光中街道恒利丰商城海鲜批发市场(三茂服装城对面)露天摊位的人员。请您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,24小时内务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配合做好流调、排查、转运、隔离等相应疫情管控措施。如因不报备而造成疫情传播,个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现紧急寻找9月4日以来,到过大连双兴商品城(大菜市)、大连果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区(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西洼街186号)及周边的人员。
请有以上活动轨迹的人员,立即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,配合属地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,做好流调、核酸检测、隔离等相应疫情管控措施。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向社区报告并由120急救车或专车到医院发热门诊排查,并全程佩戴N95及以上级别防护口罩。对未及时向社区报备,引发疫情传播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2022年9月7日
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现紧急寻找9月1日-9月6日进出大连火车站西侧公厕、饭饭1080°平台仓储分拣物流中心(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后牧工业园区路安检测站上500米)、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商品物流分公司(沙河口区中长街39号)的人员。
请有以上活动轨迹的人员,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,24小时内务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配合做好流调、核酸检测、隔离等相应疫情管控措施。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向社区(村)报告并由120急救车或专车到医院发热门诊排查,并全程佩戴N95及以上级别防护口罩。
当前,我市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阶段,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市总指挥部发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,自觉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义务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2022年9月7日
本溪
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
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,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相关规定,经专家组综合研判,自2022年9月7日起,将溪湖区彩屯街道华南社区溪彩路14栋、14-1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。
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9月7日
铁岭
关于有序恢复部分场所服务经营活动的通告
自“8·23”疫情发生以来,经过全区人民共同努力,取得了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。当前银州区疫情形势平稳可控、总体向好,经综合研判,区指挥部决定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超市(双燕、比优特、万家大型超市限流50%)、果蔬店、生鲜店、熟食店、肉食店、奶站、母婴店、药店、蛋糕店、花店、理发店、文化用品商店、通讯用品商店、钟表眼镜店、复印社、洗衣店、汽修店、洗车行、农资商店、加油站(102国道沿线除外)、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;2.外卖、餐饮行业,餐饮服务单位可提供外送服务,严禁堂食,禁止进店取餐;3.急需生产且符合闭环管理要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。
1.按要求有序恢复运营的服务经营场所,开放前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消毒。所有从业人员返岗前需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返岗后必须按照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,并做好健康监测。同时,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、测温、查验两码一报告(行程码、健康码、核酸检测报告)、“一米线”等防控措施,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严禁入内。理发店等场所要实行预约限流,避免人员聚集。2.外卖配送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运送工具的清洁消毒等防护措施;在业务配送、分发环节中,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、手套,尽量减少直接接触,在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作业后,要及时做好手卫生并更换口罩。3.各类场所主体务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,对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,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。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,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主体和个人及时进行举报。4.所有居民外出必须规范佩戴口罩,遵守各项防疫要求,拒不配合者禁止进入服务经营场所,若产生严重后果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。
鞍山
9月6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详情
9月6日0时至24时,鞍山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系隔离宾馆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,居住于岫岩满族自治县,作为密切接触者于8月31日起被集中隔离,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。
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,做到不信谣,不传谣,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,做到“戴口罩、1米线、勤通风、常洗手、不聚集、用公筷”等良好生活习惯,主动接种新冠疫苗,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。
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9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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